宣传部
精神文明、师德师风活动工作程序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3-16 13:38:37 点击数:

1.有关规章制度的制订

部门提出制订意见→请示分管校领导→宣传部组织起草→党校办核稿→分管校领导签发→发文→文件归档

 

2.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师德师风活动的开展

宣传部提出活动方案→请示分管领导→宣传部拟文通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活动→形成总结汇报→材料归档

 

3.指导和协调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起草指导性工作内容和工作安排→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发文落实→检查落实情况→总结汇报→材料归档

 

4.参加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组织工作

收到有关通知→请示分管校领导→制定参加活动的方案→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落实工作→参加、开展活动→总结汇报→材料归档

 

5.“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及推荐工作

拟定“三育人”评选文件→请示分管校领导→下发文件→各单位推荐上报材料→宣传部组织有关部门评选→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下文公布名单→材料归档

 

6、“高校文明杯”相关活动申报工作

接市高工委通知→请示分管校领导→文明办组织起草、整理申报材料→分管校领导审定→文明办向市高工委申报材料→材料归档

 

7.精神文明建设材料、师德师风建设材料的归档及管理工作

收集、鉴别有关材料→分类整理归档→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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